可樂電子報小編/編輯
新城警入班宣導微型電動二輪車相關注意事項
為提升學生的交通安全意識,花蓮縣秀林國中邀請新城警分局交通組的員警進行微型電動二輪車的宣導,旨在讓學生們正確認知該交通工具的使用規範及法治觀念。隨著九年級學生達到騎乘的法定年齡,這次宣導的重點在於加強他們對微型電動二輪車的認識。
在課堂中,員警首先向學生們詳細介紹了微型電動二輪車與電動輔助自行車之間的差異,並強調學生在騎乘前必須滿足的三項法定條件:完成掛牌、投保強制險以及年滿14歲。此外,員警提醒學生不得隨意改裝車輛,騎乘時必須佩戴安全帽,且不得載人,以避免違規行為及可能的罰款。
宣導中,還播放了一段有關青少年車禍原因的影片,旨在加深學生們對於交通安全的理解,保障他們的用路安全。員警特別叮囑學生,由於微型電動二輪車的兩年掛牌寬限期將於11月29日屆滿,尚未掛牌的學生應儘快告知家長,提醒他們在期限內完成掛牌手續。
新城警分局呼籲,所有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的民眾務必完成掛牌、投保強制險且年滿14歲。對於未掛牌的車輛,警方將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1條規定,處以新臺幣1,200至3,600元的罰鍰,並將車輛移置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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